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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要MAN,夏天要热

  昨天,女儿突然问我,这黄苗子是男的还是女的,我说是男的,她说一个男人怎么能叫黄苗子,这名字一点也不MAN,男人就应该MAN。今天早上起床看新闻,刚好看到全国天气预报,发现南方城市普遍高温,很多人叫苦连跌,包括自己这个不用在阳光下暴晒作业的人,也抱怨起来,着实有些‘无耻’。对应女儿的论点,男人就应该MAN,夏天自然就应该热。男人不MAN,是女人的悲哀,夏天不热,应该是地球的悲哀。至于为何有伪娘,那是审美观的扭曲,而为何持续高温,并纷纷被冠以百年一遇,那应该是人类价值观的扭曲所致。相对于前者,我更为后者担忧。

  但我喜欢夏天,因为是我的旺季,嘿嘿~~~,但同时也是将男人的品性暴晒在阳光下的最佳时节。天气热了,是男人,便喜欢光着膀子,有人说这很不文雅;我觉得这就是真性情的体现,热就热了,还不许脱,总比那些大热天还必须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显得真实。当然那有可能是工作需要。但那些在烈日下光着膀子工作的男人,就是比那些吹着冷气,还骂骂咧咧喊热的男人,显得有男人味。没错,这男人味就是辛勤工作之后的臭汗味,像当年父亲身上的味道,而不是时下很多男人身上的香水味。前者怎么看都显得阳刚,后者阴柔,或许,就是因为缺乏“光合作用”的结果。

  我喜欢夏天,因为有人说夏天是女人的季节,要我说,这夏天就是男人的季节。满大街白花花的胸部和大腿,别说是男人,连女人都想多看两眼,是男人就更应该看了。别因为被男人多看了两眼,就说人家是耍流氓。姐是女人姐知道,你穿那么少,说是凉快那都是借口。没有男人愿意将目光在你身上停留,你会感觉很受伤。但并不是所有穿得少的女人,都能成为焦点,有些甚至是视觉污染;要知道性感绝对不是以遮盖面的多少来衡量。而用眼睛耍流氓的男人,还不够格称之为流氓,应该叫低调的欣赏,HOHO。 

  今天,在网上订购得四本书到货了,清一色的游记。其中有一本是我滴那个梦中情人所撰写的,(*^__^*) 嘻嘻……拿到手,便迫不及待的随手翻开,那一页写着以下的内容:

  比起笔直的大道,我更喜欢蜿蜒曲折的小路,

  前者令人联想到“欲望”,而后者令人联想起“思索”;

  看到美丽的风景和场所,就会产生“盖一栋房子,在这里生活”的念头;

  遇到喜欢的人,也会想要:“在这个人的心里盖一栋房子。”

  在这个房子里,相互拥抱,每天温习生命的感觉,

  把自己的生命献给某个人,以拥有自己的真爱;

  爱并不是在我体内实现,而是孕育在某个人的体内;

  这是每个人都不可回避的必经之路。

  这是自己第一次读他文字,但当自己闻着那散发着油墨清香的文字,还有他用镜头记录下来的世界,却感觉心脾相契。之前都是在荧幕上,用视觉感官,去感受他的个人魅力;而今天是用心灵去触摸他的灵魂和思想,发现,一个男人真正需要的是思想的伟岸,海纳百川的气度。记得自己曾罗列出喜欢的异性的标准。其中有一条,就是我喜欢的异性,不一定要上知天文,下通地理,博古通今,满腹经纶;但不可无知到与道德伦理背道而驰,要对天地万物有所敬畏;懂得付出爱与被爱,即便是一棵小草,也懂爱怜。

  所以,今天,我要和我的梦中情人来个心灵相约,黄苗子今天就晚点更新,让他继续害相思吧。裴勇俊欧巴,我来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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