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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一些感动

  学生推荐了一部电影,《初恋这件小事》。一看简介就知道大概是个怎样的故事,但看下去又觉得还是那么新鲜感人。一个平凡的女孩子喜欢上一个对她来说太优秀的人,为了他非常努力地改变自己,历经坎坷,最后终于实现了愿望。多么老套的情节,正如韩剧一样;又是多么的现实,为了匹配优秀的人,自己也要变得优秀和美丽。突然想起了丛丛和边疆的故事,是现实版的《初》,多么幸福,但又是多么的稀有。

  “第一次知道他,是因为他的特别的名字。班里的男生总是会在打完篮球后,回到班中谈论起他,提及他的名字,也是从那时开始,我知道了学校有他这么一个人,篮球打的很好,但仅仅是对他的名字感到熟悉,究竟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还一无所知。那时我初三。

  一年后,我升入了本校高中,周围的一切都还是那么的熟悉,没有丝毫的陌生感。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学校的篮球比赛上。我本是个运动盲,对于体育,我没有丝毫的兴趣,也从来没有去注意过别人打球,那天,我是被围住的人群吸引了过去,所有的人都在篮球场边加油,助威,一脸的兴奋。我也好奇地走到场边,一眼就看到了他,一身深色的运动装(后来才知道那是安芬尼•哈达威的队服,是他最喜欢的NBA队员),瘦瘦高高,被晒的偏黑的皮肤被汗水浸着,汗滴随着跳跃从发梢滑落,不大的眼睛中却闪烁着异样的眼神,旁边有女生在疯狂地喊着他的名字。原来就是他啊!我这才知道,他是学校的校篮球队队长。他的每一个动作——传球,上篮,投篮,都深深印在了我的心里,我感到了自己的心跳,久久不能平静。

  从那以后,我总是不自觉地在操场上寻找他的身影,一下课就跑到楼道里,看着操场上他打球的身影。我会在他常出现的地方走动,为的只是多看他一眼。

  每次在楼道与他擦身而过,我都紧张的要死,与他眼神的相遇,又会使我心跳不已。我上高二了,分进了文科班。他学理,在4班;我学文,在6班。一班相隔的我们更增加了见面的次数,我们常常会不期而遇,最使我兴奋的是与他眼神的相碰,然而他依然离我很遥远,我们依然是陌路人。

  那时的我真是傻楞傻楞的,大花痴一个,和班里的同学一提起他,就激动的要死,滔滔不绝的说他这好那好,以至于班里的同学们都成了我的眼线:在楼道里哪碰见他了,回来告诉我;中午吃饭他坐在哪桌,回来告诉我;他们班哪节体育课,回来告诉我;看见和哪个女生说话了,回来告诉我;看见他被哪个老师批评了,回来告诉我;甚至,连男生去完厕所回来,都要告诉我,刚才在厕所碰见他上厕所了,大便还是小便,内裤什么颜色,呵呵!

  班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是我的偶像,收集到那么多眼线的信息,我整天傻笑,那时生活如此单纯而简单,却无比快乐。

  终于,我鼓足勇气,打算结束这单相思的暗恋,从暗恋转成明恋,让他确确实实知道我的存在,于是,写了一封信送到他们班。真不知道当时哪来的那么大勇气,是不是80年代的女生特有的冲动?但是,如果没有那样的勇气,也就没有我们的今天了。所以,我希望所有姐妹们都要勇于表达自己的感情,也许幸福就在眼前。

  送给他信的那天是1998年12月3日星期四晚上,把信交给他们班同学的手上,我就匆匆跑掉了,心里忐忑不安的等待着他的回复。第二天,就是1998年12月4日,就是在这天,他就像我想象中的一样来我班里找我,班里的同学都轰动了,他站在了我的面前,我的心跳从没有那么快过。临走时,他用一只手轻拍我的肩膀,说:“以后你有什么事要帮忙,就来我班找我,我一定会尽力的。”短短的一句话,却使我倍感温暖。风里的我快乐像有双翅膀,蔚蓝的天空透明像我的心,这时我的心情想要高飞,就像我已拥有整个世界

  这里先插一句,若干年后,我们两个在一起了,去他家,他给我翻看中学和大学时候收到的所有情书,整整一皮箱子,他说,看了这么多,都没什么感觉,只有看完我写的,不知为什么眼眶湿湿的,那叫一感动!我反问,光感动有什么用,当时又不和我好,哼哼!

  那封情书(不知道算不算是情书)可是我精心写的,我们文科班文学社的几个人还一起探讨如何写能既含蓄又能饱含深情,又不能太露骨,删改后只有1页,简明扼要,我还给我们班同学传看,作为范例,供大家参考和提建议。然后,就是精心挑选信纸,一笔一划的写在上面,用干花熏了一整夜,才装进信封。费多大劲啊!

  本来暗恋得很坦然,可我们认识了以后,我反倒扭扭捏捏起来,只要一见面,我就满脸通红,什么话都不会说了。每天见到他是我最大的希望,与他的每一次对话又会让我兴奋与激动,但表面却要尽量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

  渐渐地,我发现我开始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了,那种心情及其微妙,我不敢再像原来那样站在操场上看他打篮球,不敢去他班里找他,不敢主动和他多说话。在上课我俩必经的地方,远远地看他走过来,我开始假装,假装没看见他,假装和同学说话,假装系鞋带,假装一切可以假装的事情,来避免与他眼神的相遇。

  我不敢再像原来那么大胆,就只默默地关注他,我拼命地学叠幸运星,只要课间有时间,就跑到楼下自行车篷找他骑的自行车,每天都把精心做成的一颗星星用胶条贴在他的车上,不被任何人发现。发现他打篮球腿拉伤了,就打了一张关心的匿名字条和星星一起贴在车上,第二天看见他车上的星星和字条都没了,我就开心极了。

  我不仅收集有关他的所有信息,就连他车座子上套的塑料袋我都悄悄摘下来收藏了,就差挂在脖子上当护身符了,够花痴吧!我觉得我特适合做007,呵呵。永恒网http://www.yh31.com

  我18岁生日的那天,晚自习过后,他突然出现在我们班门口,把我叫了出来,送给我一串风铃。是星星和月亮的,下面是一个心型的缀,上面写着“知心”。我做梦也想不到他会送我生日礼物,原来他早就知道了那些幸运星是我贴在他的车上的,我无语以对,只是笑,他也笑了。

  我太喜欢做梦了,然而,梦中的又常常与现实不一样,一切都那么平淡,平淡得如同那蓝空中的一缕云。事实上,任何想象中的情节都没有发生。现实告诉我,是我错了,我本不该幻想些什么的。我喜欢上了《很爱很爱你》这首歌,它的歌词让我深深的感动于其中,曲子如泣如诉如怨如慕。

  习惯了每节课间趴在窗前偷偷注视他打球的身影,我总会站在固定的角落,定定地看,欣赏他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即使他始终没有留意。他走路的样子有些桀骜,沉默却不显得孤独,我总是痴痴地望着他独行的背影。他一句无心的道谢可以让我雀跃不止,他的一句无心的话语却能让我泪如雨下,一声好吗,一串慰问,都能在心中发酵,让我快乐好久,是他在冥冥之中引领着我的方向。

  转眼间,高考临近,相距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也会随着时间和空间的拉大而越来越远。我终于决定亲手叠好1000颗星星送给他,眼睛酸了,手肿了,我没有停下来,直到1368颗星星全部叠好,我一颗一颗地数着,生怕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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